這次自助旅行多加了My bitch=My boyfriend.*
人的本性是很奇怪的:一個人玩,吃不好、住不好都無所謂,我現在回想自己兩次歐洲自旅,竟有種不堪回首之感。如:天啊,我怎麼一件衣服可以毫無怨言地穿它七天?天哪,那種猶如倉庫的房間我怎麼還睡得下去?云云。
這次有人相伴,我的要求諸多:如,若要住青年旅館,可,但要雙人房不要大通鋪。最好青年旅館的建築、設計不含糊(國外的青年旅館很多都是城堡、學校改建的)。美其名說是為了給彼此難得共旅留下美好的記憶(畢竟是Paris哩),實則是想搞一點小奢華。
這次的歐洲之旅為期十二天:巴黎六天(重點:甜點、麵包、個性小店 -->沒有LV,所以不要找我代買)、荷蘭(重點:梵谷之旅、室內設計、建築設計堪覽)、比利時(重點:才兩天不到,享受當地風土民情即可)、廬森堡(重點:無,我對廢墟沒興趣啊。)
p.s.關於my bitch的由來,據同學向敏解釋,如果兩人關係猶如主僕,那麼被人使喚的可以稱bitch。bitch有許多延伸意義,有興趣可以到向敏的網站去看看,這大學聯考英文中文分數直逼滿分的小妮子文筆很不錯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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